关于骗稿
林夕《曾经》一书有篇<骗稿>,列举骗稿费种种方式,如:
1. 『频频开新段』,有事半功倍的功能,200字填400字的版面,读者看了舒服,作者写得方便。这种写法很熟悉,本地似乎有人以此秘方『健身』,举重轻而易举。
2. 『引文』,东抄西抄,引述别人的话,如此这般写得七七八八,加上一、两句自己的言论了事。这种写法简直被视为专业,举证嘛。
3. 『逢单变双』,两个字说完的话用x2x3的方式说。比如说了无可奈何再说不知怎么办,说了道听途说加上一句纯属传言。这种作法在本地很难怪作者,一篇稿费还不够请女友吃一餐。
4. 『复述故事』,家喻户晓的新闻重述一番,重述若小说化迂回曲折情节紧张还不打紧,最怕是从媒体原文照搬,毫不费力地写完大半篇。
林夕用心良苦,请大小读者注意别上当。说到这里,在下有点心虚。『频频开新段』以上一目了然。『引文』沾了林夕的光。『逢单变双』第三个项目已犯下。『复述故事』复述林夕的文章。
还好还好,本文没稿费拿,在下比骗稿费还差,白白写了没钱赚。
评论
忘了,我在博里是为自己写稿,哪来稿费?你才女就不一样了,快撤了这篇吧,不然让东方日报老总看到……呵呵,不用我说,下回你稿费肯定减半,资助我打官司告人的钞票就没着落啦,快快快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