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思考创新格
『非法』与『合法』之分,有时不是像连续剧里法庭上监控官的问话:『你只要答“係”或者“唔係”。』那么简单。前些年摆在街头小巷的翻版CD摊已经是过时的现象。如今一切比蔡细历的性爱更圣洁,比黄洁冰的睡态还隐秘。
只要你有个网络搜索器和下载BitTorrent之类的网络通讯协定,就可以互相传输大量的文件,包括音乐和电影。叱咤风云四十年的爱尔兰摇滚乐团U2,于二月二十七日在爱尔兰发行最新专辑《No Line On The Horizon》之前作了全面的防范措施,结果新歌还是在发行的几个星期前泄漏出去了。根据文件共享网站TorrentFreak的消息,专辑上载的十个小时里已有十万人下载。
其实去年八月网上已流传着四首录音效果极差的新歌版本。原来是U2的挪威粉丝旅法时,主音歌手Bono的别墅传来震耳的乐声,于是粉丝兴奋地用手机录下,上载与同志分享。而正式泄漏专辑的据说是环球音乐属下的一个澳洲网站。
然而,U2并不如他们的粉丝一样兴奋。U2决定把剥削他们钱财专利及智慧版权的PirateBay诉诸法律。PirateBay是由一个瑞典的反版权组织Piratbyran创立的Tracker,自2004年以来列了成千上万的电影、音乐与电脑游戏供交换。四位被告的网主若罪名成立,将被罚款十万欧元及入狱两年。
谁都可以免费享用PirateBay提供的服务,而PirateBay靠的是卖广告维持。区区24小时里,它就有3.3百万个中国用户,1.6百万美国用户,和超过82万英国用户。然而最具争议的是,没有任何“文件交换”在这里进行,PirateBay只是指示用户那里可以寻到文件。这么说,PirateBay 的所作所为在瑞典的宪法制度下是合法的吗?
如今爱尔兰最大的一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Eircom决定制止用户进入“文件共享”的网站,而挪威的教育部长Solhjell却鼓励“文件共享”,认为这是天才之作,可以让全球分享音乐。他还笑道:『如果到了今天才发明收音机,我相信唱片业也会阻止售卖它。』
观其文件共享P2P( Peer-to-Peer)的“伙伴对伙伴”心态,除了免费分享战利品之外,还意味着你“in”不“in”,跟得上潮流吗。随便问个年轻人上哪买CD,他会睁大眼瞪着你,问:『买CD?你都傻的!』P2P不是门也不敲就把你家电视机搬回我家看,而是大家有个默契,你家的电视机就是我家的电视机,随时交换看。在这里“偷”似乎和版权扯不上关系,更谈不上道德规范。
许多网友下载U2的新专辑纯粹为了过后删掉,以证明防不胜防这道理。U2发行专辑后接下来的演唱会,预计每一场至少赚两百万欧元。U2到世界各地宣扬人权自由、救济贫困的口号,这头埋怨PirateBay破坏唱片市场,那头却为了逃避在爱尔兰缴纳所得税,而把U2Ltd.迁移到荷兰。
U2很有钱,可是U2在经营生意,不是慈善。然而网上音乐下载已是一场无法制止的游戏了。今后搞音乐的不能光靠卖专辑赚钱,而需靠连带的生意如演唱会、周边商品等牟利。任何人都能够录制自己的作品上载网络宣传分享,而劣制品亦迅速被淘汰。可以确定的是,能生存下去的肯定不是三、四流的作品。
每一种新科技的出现往往会引起惊惶,唯恐我们习惯的旧方式被淘汰。然而事实证明电视的出现收音机依然存在,网络也未毁灭书籍,下载更无法刎其音乐创作。与其对抗新科技不如拥抱它,寻找一个创造者与消费者的妥协地带,让创新能无拘无束的创新,让分享能以开放的方式令双方得益。
PirateBay刚出版一本书,名为《POwr, Broccoli and Kopimi》。书里搜集了一百句“启发”性的宣言,说明Kopimi的生活方式与态度。其中一句宣言合宜地解释了时下『合法』与『非法』的僵局与解决方式 :『Don’t think outside the box, build a box. 』与其千方百计抗拒文件共享,犹豫下载不下载,不如破格思考创新格吧!
(本文刊登于29/3/2009《东方日报》文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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