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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ie’s Bounce〉:爵士乐里露点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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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手入门听爵士乐,有时搞不清楚“爵士乐”和“蓝调”,究竟有区分或者是同一个戏码。 蓝调 其实是个独立的音乐形式,而爵士乐采用了蓝调的音阶(scale) 及和弦进程 (chord progression)。蓝调的bending特色,尤其在第三、第五及第七音级上,降 一点,歪一点,就见蓝了。 蓝调的和弦进程主要用了三个主和弦,即第一、四和五个和弦。比方说,F大调的主和弦是F、Bb和C。只是三和弦(triads)听不出什么分别来,和古典、民歌或童谣没两样,但是多加个音符变成属七和弦 (Dominant 7th Chords),变化就来了。 在大调里,自然的七和弦(Diaotonic Chords) 里的第一和第四和弦属major 7th chords,只有第五和弦是属七和弦(Dom7)。Major 7th和 Dom7th 的分别是,后者具有强烈需要resolve的感觉,因此比较强,好比诚心许愿的一声“阿门”。 蓝调就是这样,因为那几个歪了的音符,三个主和弦都成了属七和弦,Dom7th。因此F大调的主和弦是F7、Bb7和C7。这是基本的蓝调和弦,只要玩个12小节和弦进程,乐手就可以三个和弦 jam上半天了。 然而,爵士乐手一旦采用了蓝调,是不会满足于三个主和弦的。Bebop时期的 Charlie Parker 最爱用蓝调,有时是即兴演奏时抛几粒蓝调音符,或曲子套用了蓝调和弦。乐手最爱的其中一首代表作,就是〈Billie’s Bounce〉了。 这首曲子的结构是典型的蓝调和弦:12个小节。不同的是,CP用了不少的II-V,好比听 〈Autumn Leaves〉或 〈All The Things You Are〉常听到的II-V。虽然Duke Ellington的〈C Jam Blues〉采用了II-V取代原本的V-IV,CP在〈Billie’s Bounce〉用得更频密,因为牵涉到次属和弦(Secondary Dominant)比较专的理论,就留下次有机会再谈吧。 〈Billie’s Bounce〉的录音原本计划由 Bud Powell 出任钢琴手,但录音当天Bud人在费城,不能录音。40年代的乐手需有工会卡才能演出和录音,偏偏第二人选 Sadik Hakim 倒霉没有工会卡,因此不能开工。 结果是谁担当钢琴手此重任呢?竟是小号大师 Dizzy Gillespie...

刁难爵士乐手的’Round Mid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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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名爵士乐手每个周日下午都在 Milt Hinton 的家聚集,听音乐,聊关于爵士的事。他们听的大多是 Coleman Hawkins 的录音,这些乐手里有 Dizzy Gillespie 、 Ben Webster ,还有 Thelonius Monk 。 那是 40 年代初,这间坐落于纽约哈林的小公寓,就其中一个爵士改革萌芽的地方。谈话间,音乐的观念慢慢改变,滋生了 “Bebop” 这个新的朝代。他们研究如何重新处理 “ 和弦进行 ” ( chord progression ),从此和弦不再简单。 Monk 使坏地说:「我们要创造其他人无法盗窃的东西,让他们没法子模仿。」 后来 Thelonius Monk 创作了一首难玩的曲子:《 ’Round Midnight 》。想根据这首歌的和弦进行来个即兴 solo ,根本就是个烫手山芋,除非很有把握,否则乐手皆敬而远之。至少,要练习很多遍才敢接受挑战。 曲子的降 E 小调有六个降音符 (flats) ,和弦进行复杂,即使仔细分析研究后,还是不容易掌握恰当的和弦音阶( chord scales )。许多乐手索性抛开理性的理解,纯粹用感性去聆听整体的音乐布局,再 solo 。每每最难解决的事,答案往往埋在潜意识里。 这首幽美诡异的曲子很快地成为 Monk 的成名曲, 1986 年还拍成同名电影, Bertrand Tavernier 执导。 电影描述了 Lester Young 及 Bud Powell 的故事,不少爵士乐手参与演出,由 Herbie Hancock 配乐。电影里的《 ’Round Midnight 》一曲由 Bobby McFerrin 以人声模仿小号 “ 吹 ” 旋律, Herbie Hancock 的和弦重配( chord reharmonization) 有他独特的风格,给音乐带来时尚的味道。 虽说不少乐手被的《 ’Round Midnight 》和弦操纵,而失去了自己的味道和风格, Miles Davis 则例外。 1955 年 “Newport Jazz Festival” , Miles Davis 一曲《 ’Round Midnight 》成为爵士历史上的重要六分钟,一曲玩毕,观众站起来欢呼( standing ovation) 。 Miles 忆起往事,说当...

爵士乐的泛听与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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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个小测验:你的梦想,是像村上春树一样,拥有天文数字的黑胶收藏?或是如十八岁时候的 Miles Davis 那样,只拥有五张唱片, “That was it. Those were all the records I had.”, 他在自传里这么写道。 Miles 的第一片黑胶,是 Dizzy 的【 Woody’n You 】。那是 1944 年,他的偶像是 Dizzy , Miles 说他尝试模仿吹奏专辑上 Dizzy 的每一个 solo 。任何玩爵士乐的人都知道,难度有多高。 当然,这无关囤积或极简主义,而是泛听及精听的分别。也不表示村上春树泛听,或少年十八的 Miles 精听,而是无论欣赏、演绎或学习爵士乐,两者皆不可或缺。 假设有个未曾留意爵士乐的人,看了这篇稿子,决定找 Miles Davis 来听。他谷歌“ Miles Davis best album”, 手机弹出一张【 Kind of Blue 】来。于是他在 Spotify 找到专辑,塞上耳机听了几首,感觉不错。于是再听了几张 Miles 的专辑。后来他想起 Miles 崇拜的 Dizzy, 索性就从【 Woody ’ n You 】听起吧。第一次听 big band 不太习惯,但是被它的活力与激情吸引。尤其开车的时候,听了不会打瞌睡。 于是,他可能因 Miles 吹小号而开始接触 Chet Baker, Kenny Dorham 等等。他也可能 big band 而听更多的 Swing 时期录音。一路延伸下去,他听了很多不同时期不同乐手的专辑,买了个唱盘开始收集黑胶,决定与听歌一同成长。 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建立并掌握了爵士的音感,认识了不少爵士乐手及他们的专辑,他也能说出哪张比哪张好听。虽然有时候好坏的定义被其他因素影响,比方说 John Coltrane 后期的作品,或难受青睐的 free jazz, 他偶尔会违背真心表示很喜欢听。 因为, 有时候听爵士乐也是一种身份定位。 偶然间他听到 Charles Lloyd 的新录音,【 Tone Poem 】。这次他反复听了几遍。反复听的原因是他好奇,何以这首曲子听来和其他所听过的爵士乐不同。他想懂多一点,深一点。他想听懂 Charles 说的故事。 仔细聆听之下,他发现曲子开始的一分半时间只有萨克斯和鼓声而已,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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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听Chick Corea。一直以来,大师们都遥不可及。这一年来才有机会一睹大师们的风采,开始亲近。几乎每天,Chick都会在他铺上波斯地毯的客厅里,弹琴给我们听。他有时自言自语,有时走到看不见的角落,敲一下锣。就像陪着他练琴一样,从未这么熟络。 Chick总是那么乐观,近80岁的人好像顽童一样,在键盘上游戏。他的音乐是积极的,即便那些深邃的时刻,他的天空最终总是明朗的。 我们却是那么的贪心,难过今后不再面书上看到他开心的脸庞,长长的十指跟我们说话。责怪自己为什么不多看一点,为什么错过他的课程。 此刻听他的琴声,听他在空中飘荡。Chick永远和我们同在,美丽的大师,我们会想念你。

胡适的活字与死字

 胡适把文字分为"活"与"死"两种。如"犬"字是已死之字,"狗"字是活字 。"乘马"是死字,"骑马"是活字,相信是他推崇白话文的最初阶段。 那是20世纪初,一个世纪过去了,白话一百年后,白得不能再白了,写作逐渐不再重视修辞润笔,一切仅为快速传声达意。有的是危言耸听,缺的是达练而令人心领神会的文采。 "文采"是否成了死字,"平铺直叙"甚至"秽语",或精确的学术技术文字才是活字?百年后回首,坚持文字功夫的人都成了食古不化的老家伙,"文采"就如"文言文",看得懂的没有几个。未来文学写作的语言,将综合各种语言方言,讲究的是5秒内引人瞩目,50分钟后依然目不转睛,以这个目标而写,为无限的眼球而写。 文言精简,白话易懂。有朝一日,白话成为精简的标准时,文言文5秒内所描写的,变成了未来50分钟累赘的文字? 死字和活字随着时间变迁,无数次重新定义,简直是他妈的不理文字的死活了。

读书流水账

最小的读书记忆,是到宝石戏院附近的书报摊买《叮当》和《儿童乐园》。一份六毛钱,全彩色。书报摊有个架子,摆了几本书。其中感兴趣的是《敏儿流浪记》,还有《苦海孤雏》,算是我最初阅读的小说,夹着几张插画而已。《儿童乐园》后几页是 “ 叮当 ” ,中间几页是 “ 小圆圆 ” ,还有一篇翻译的漫画。 Wisma Pertama 里有间 “ 世界书局 ” ,卖了不少香港出版的儿童少年小说。其中最迷金依描绘工厂妹艰苦生活的小说,这些姐姐们坚韧的精神,是我的启蒙中共洗脑教育。那个时期,无论什么场合,我都穿一条染了油彩的牛仔裤配一件免费的广告恤衫,脚上一双人字拖鞋。到了中学我还是这个装扮,想想现在其实还是一样。 后来发现母亲床边有几本琼瑶、严沁。看了《一颗红豆》、《窗外》、《夜朦胧鸟朦胧》之类的言情小说。母亲只有小六的正式教育,但她买了巴金的《家》《春》《秋》给我看,后来一直看下去,几乎都收齐了。几年前搬来江沙,散书时整套让给了朋友。 进入中学时期,看的都是五四的小说。故事里的主角常患上肺病,想必那时候流行吧。因此看到同学咳嗽有血,在功课上交日记时写了某某患上肺病,吓得老师赶紧把同学叫去办公室问,原来是发热气。 大概中二开始吧,台湾流行民歌,一边听 “ 外婆的澎湖湾 ” 一边读余光中、郑愁予、洛夫等,主要是散文和现代诗。这些书也是同时候散出去了,人生不需要这么多负担。 周末搭 30 号 Sri Jaya 巴士到茨厂街,逛大众书局、上海书局,顺便光顾 “ 绿岛 ” 买卡带。那时候台湾文学是主流,梦想就是到台湾念文学。 然而事与愿违,父亲反对念文学这么虚幻的梦想,奇怪的是他反而对音乐没有意见,或者如一般人的想法,女孩子当个钢琴老师是好的。 中学时后我也开始看些英文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道林格林的画像》等等企鹅出版的经典。我的英文也是这样硬啃回来的,本来仅仅为了和英校生抬杠,也幸好被英校生揶揄,否则英文或许不长进。 谁的少年没有金庸和古龙,租书店便宜看了一套又一套,顺便看看倪匡和亦舒。 留学那几年书看得少了,外国杂志倒是看了不少,如《 Interview 》。那时候喜欢 Andy Warhol ,觉得新鲜前卫。他办的杂志带起了一股清新的风潮,影响了不少年轻人。 回国后的读书印象开始模糊了。读得很多很杂,文学历史政治乱七八糟的,一直到现在,还是喜欢同时看几本书。有时会专注的把一个作者的...

现在还摇滚吗?

  和同学聊起摇滚,无可否认的,HipHop已经取代了摇滚的地位,但是,现在还摇滚吗? 我搜了几首最新格林美摇滚歌曲提名名单,听了Haim的《The Steps》,像Sheryl Crowe;Brittany Howard的《Stay High》,旋律似曾相似,想到了再告诉你。Phoebe Bridgers的《Kyoto》,除了drum pattern非常80年代,Billie Idol那种(竟然想起这个名字)歌声不怎么摇滚。Big Thief的《Not》,咦,怎么像楼上《Kyoto》的旋律?Grace Potter的《Daylight》,有点country的唱腔,但有一会没一会的distortion guitar,削减了乡土风。最后是Fiona Apple的《Shameika》,这个名字不新了,听起来比其他几首反而有点新意。 也有个说法,摇滚走入了电子乐。不是EDM,而是电子摇滚。Dream Theater换作30年前,叫做电子乐、流行乐、重金属吧。Laptronica的Travis Johnson,Kevin Blechdom,甚至有点Brit Pop的Pipas,越听越糊涂,究竟摇滚的定义是什么? 也许很久很久以前,摇滚是有鼓有贝斯有电吉他的组合,歌声来点粗旷的沙哑的,歌词叛逆的不满的。那个时代人与人一起睡一起醉一起嗨,60-70代吧。80-90年代经济好,连皇族黛安娜也搞摇滚演场会,于查尔斯双双赴会。 如今,还有谁能有Pink Floyd的气势? 2000年开始,不得不承认,摇滚开始陨落了。 年轻人不想呐喊,只想在自己的,或一个小圈子里,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样的环境之下,摇滚已经irrelevant,不合时宜了。一个人坐在小房间里,简单的home recording set up,懂或不懂音乐都好,人人都能做音乐。加上不再需要求唱片公司,人人都能把作品从网上社交管道推出去。 所以,爱摇滚只能怀旧,几首新的作品也许还能激起一点点火花,在音乐奖项上勉强设个类别,但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音乐,摇滚已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