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摇滚吗?

 和同学聊起摇滚,无可否认的,HipHop已经取代了摇滚的地位,但是,现在还摇滚吗?

我搜了几首最新格林美摇滚歌曲提名名单,听了Haim的《The Steps》,像Sheryl Crowe;Brittany Howard的《Stay High》,旋律似曾相似,想到了再告诉你。Phoebe Bridgers的《Kyoto》,除了drum pattern非常80年代,Billie Idol那种(竟然想起这个名字)歌声不怎么摇滚。Big Thief的《Not》,咦,怎么像楼上《Kyoto》的旋律?Grace Potter的《Daylight》,有点country的唱腔,但有一会没一会的distortion guitar,削减了乡土风。最后是Fiona Apple的《Shameika》,这个名字不新了,听起来比其他几首反而有点新意。
也有个说法,摇滚走入了电子乐。不是EDM,而是电子摇滚。Dream Theater换作30年前,叫做电子乐、流行乐、重金属吧。Laptronica的Travis Johnson,Kevin Blechdom,甚至有点Brit Pop的Pipas,越听越糊涂,究竟摇滚的定义是什么?
也许很久很久以前,摇滚是有鼓有贝斯有电吉他的组合,歌声来点粗旷的沙哑的,歌词叛逆的不满的。那个时代人与人一起睡一起醉一起嗨,60-70代吧。80-90年代经济好,连皇族黛安娜也搞摇滚演场会,于查尔斯双双赴会。如今,还有谁能有Pink Floyd的气势?2000年开始,不得不承认,摇滚开始陨落了。
年轻人不想呐喊,只想在自己的,或一个小圈子里,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样的环境之下,摇滚已经irrelevant,不合时宜了。一个人坐在小房间里,简单的home recording set up,懂或不懂音乐都好,人人都能做音乐。加上不再需要求唱片公司,人人都能把作品从网上社交管道推出去。
所以,爱摇滚只能怀旧,几首新的作品也许还能激起一点点火花,在音乐奖项上勉强设个类别,但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音乐,摇滚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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