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青黄能结吗?
绿色盛会与净选盟 2.0 合作,联办“绿黄联盟 3.0 ”有可能吗?有,当然有,因为绿色盛会 2.0 委员会主席黄德向媒体表示,两个组织“拥有很好的伙伴关系”,所以合作的可能性很高。那么,绿黄联盟有好处吗?那就要看好处指的是什么了。 如果旨在人多气势大,那黄潮绿涛说不定能激起千层浪,突破 709 加上 226 的几万人潮,怒吼在草场,咆哮在街上,在 Bersih2.0 和 Perhimpunan Hijau2.0 后,创造一个 3.0 的历史。但是,对那些坐在高耸的钢骨水泥冷气房里的决策者而言,人多能否吹动他们的一根毫毛呢? 首相纳吉说了,“他们的做法并无法解决问题。我们(政府)在寻求一个获得人民接受的方案之际,不会影响我们的这项投资。”让我们擦亮眼再看一遍,是“不会影响我们的这项投资”,句号。 许多人都发现,非常地不如既往,警方对反稀土的大小集会都配合得恰到好处,搞到面书上竟然有人抱怨,说好的催泪弹呢?说好的水炮车呢?结果网上盛传类似 Bersih2.0 的示威游行手册,最终用不上场。 为什么和其他示威抗议活动相比,警方在这个课题上双重标准对待呢?从心理战略的角度来看,我吃你的大蛋糕之前,先让你许个愿,吹吹蜡烛也无妨,再请三五个朋友一起唱生日歌助兴。等你心里舒服一点了,再看我独自享用大蛋糕的馋嘴样,也不觉得那么恶心。毕竟,这是一门大生意啊。 如果纯粹要求政府关闭莱纳斯稀土厂,绿黄联盟成效如何就难说了。绿色盛会 2.0 反稀土,而净选盟 2.0 主催干净选举,换言之,一个是环保课题,一个是民主选举。如果硬要把两者扯在一块,都算是人民的诉求。但是,当你同时把两个不同领域的诉求抛到决策者的面前时,他能怎么做?如果他答应 A 却不答应 B , B 肯定吞不下那口气。如果他答应 B 却不答应 A , A 肯定纠缠不清。但是他不可能同时答应 A 和 B ,因为在群众压力下妥协,他还有什么颜面在江湖上混?既然如此,他索性 Say No to A 和 B ,到时两败俱伤,皆大不欢喜,难道又劳民伤财 4.0 、 5.0 、 6.0 ,一路 point 下去么? 干净选举的诉求由净选盟全心处理,环保课题则要结合所有反公害团体,反稀土、反山埃、反高压电缆、反水坝、反炼铝厂、反石化厂等等,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强大的反公害联盟,请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