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火烧火燎时握紧的情人

如果独居半夜房子着火,除了自己的一条命,和一些重要的证件之外,我或许会顺手救几本书。可是书架上陈列的书如众多的情人,十万火急不容从容取舍,爱与不爱就在一念之间,真正喜欢的书究竟是哪一本,就是那火烧火燎时手上握紧的情人。

在美国念书的时候,特别爱往图书馆去。有时想找一本书,有时只想随便看看,有时漫无目的,纯粹消失在迷宫里,走在高高的书架之间,寻找文字出口。波士顿国立图书馆允许会员每一次 借出最多七本书,而我总是抱着七本而归。即使明明知道两周内不可能啃完七本,两周后我会准时捧着重重的七本书归还。为什么这么做呢?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后来不想了,毕竟回来马来西亚后,没个像样的图书馆允许我拥有这么一个奢侈的习惯了。

我从小到大的愿想,就是坐拥书城。一间房也好,一栋房子也好,只要书涂四壁,就不怕家徒四壁。但是因种种客观原因,至今仍无法拥有四面落地书架,和爬到天花板处取书的梯子。读了几十年的书,值得读的书还有那么多。可是有个写作的台湾叔叔看我买书,忍不住告诉我,人生苦短,书不能看得太杂,必须学会挑选上等货色,才不至于浪费时光。

近日整理藏书,发现廉价货色着实不少。其实好坏是很主观的感觉,当年觉得好的,现在看到了坏处。有些好书破了再补,补了再破,即使发黄发霉,还是它的好。有些书存了几十年却不知为了什么,似乎摆在书架上就心安理得,蒙尘也懒得瞥一眼。比方说,小学时期特别钟情巴金,看到书里的主角患上肺痨病咳嗽吐血忒过瘾。如今书架上一排整齐的巴金长短篇小说和回忆录,除了记忆,没有了意义。

看过的书,很多时候不可能再看了。我看过两遍以上的书屈指可数,一本是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英两版可能都看了两遍,不是昆德拉伟大或我好学,而是有些日子手头紧,唯有《生》读之不厌。另一本是冯内古特的《猫的摇篮》,看两遍的原因是买了看了忘了,整个过程重覆一遍后,才发现书架上摆着另一本一模一样的书。

当书籍堆积如山时,为了防止书崩字流的天灾人祸,最好的方法就是清理淘汰。不懂如何取舍时,就燃一把火,凭直觉看自己抢救哪些书。那火烧火燎时握紧的情人,才是你深爱的情人。

(本文刊登于29/10/2010《东方日报》龙门阵)

评论

waiwai说…
別懶了,加個Like鈕在這裡,我想按。
杨艾琳说…
谢谢waiwai,不如上面书like如何?
waiwai说…
哈,也行!只是我兩分的建議而已~直接加Like在這頁和面書上link的Like——從感覺到效果——都是大不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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