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如唬口

对面的车撞过来的那一刻前,笑声弥漫。胆战心惊之余,我们才知道,车毁了,毁在一个亡命之徒手里。原来安分守己不等于安然无恙,奉公守法之余还是有顾虑的。

亡命之徒的Nissan Sunny也撞到不能行驶了,他只好下车,假装善意的建议我们让他走上山,以便安排他熟悉的修车厂来拖车。我们抄下他大马卡资料,却发现他没驾照。

一些路过的热心人士停下,欲提供协助。结果幸好有这些车主帮忙安排拖车,才不至于上歹徒的当。恰好一班便衣警察经过,认得歹徒的车牌而停下。原来几天前他们因特别任务上山,差点给同个歹徒撞车,追逐不果让他逃掉了。这回还以为歹徒自己撞山自食其果,那知把我们连累了,半边Ford Telstar撞得门都开不得,轮胎也撞歪了。

便衣警察一通电话,查到原来那辆Nissan在2006已报失,歹徒大马卡是伪证。于是我们随着拖车从金马仑迂曲的路下山,到怡保的交通警局报案。歹徒随车下山,却在警局警员众目炯炯之下,逃走了。我们摄下歹徒的近照,和案发的现场照,还有他相熟的修车厂地址电话,通通用不上场。交警没兴趣,手续没必要。

搁置“伤”车的停车场里,尽是拖车司机。一问之下,原来歹徒不是生面孔,而是常客。这可有趣了。没有驾照带着假身份证开偷车的人,可以进进出出交通警局,逍遥法外。2006年偷来的车,竟贴着2007-2008和2008-2009的公路税付讫证。

当我们知道在交通警局报案,最多只能发传票罚款,就决定到警局再报个刑事案,指控歹徒刻意撞车和没有驾照没有大马卡,因为刑事罪名成立才能逮捕拘留他,要是警方找得到他的话。

同样的,我们拍摄的歹徒照,案发现场照,歹徒相熟的修车厂地址电话,依然用不上场,手续还是没有这样的需要。交警说过,我们一年单单怡保就超过19,000宗车祸,言外之意是你们不过如此,没死没伤小事一桩。警局的警员说,没的事,修车厂赚钱那会赔上自己老命,最多在路上放块板让你自己撞山。

警员帮歹徒找理由倒是周到,完全排除修车厂赚钱阴谋论。我们几个平民百姓从案发到离开警局的11个小时里,思前想后依然百般疑惑:偷车仍可更新路税,伪大马卡可逍遥进出警局,没驾照可在路上飞车。

要是我是警察,我想我会先联络歹徒建议的修车厂,拿歹徒的相片查一查有否案底,但话说回头,可能修车厂某某有什么相熟的人,可能歹徒是什么人的朋友,可能偷来的车过几天有办法领回修一修,可能下回撞的不只是车损而是人亡…

想到这里,我开始焦灼不安。马路如唬口,司法如疮口,执法有忌口,民安陷刀口。一句话:怕怕!

(本文刊登于7/11/2008东方日报《龙门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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