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贴已经是一种时尚

有人说,文章被人抄袭显示自己的作品棒。依照这个说法,是不是被抄袭才足以证明自己的作品有水准?需要如此来肯定自己?这令我想起本地音乐刚刚冒出春芽的时候,还未盛行网上下载专辑,所以大家都买便宜翻版带。只要唱片被无良盗版商翻版,歌手和制作人会埋怨:『连pasar malam都卖,你说我们赚什么?』可是怨言之外,略带丝丝甜意。除非唱片有一定的销量,人家才要翻版,难道盗版商欣赏你的才华不成?

但是,盗版比抄袭“有良”多了,至少,盗版是原创以另一种形式出现,用一个人的创作为另一个人谋利,而不是剽窃作品占为己有。

1月17日《东方日报》的<前线民声>,作者小波指出“旅加学者”1月2日刊登于<文荟>版题为<阿富汗10个骗人的神话>涉嫌抄袭,把Juan Cole教授的博文剪贴到自己的文章。小波调侃说,刘大学者剪贴的时候,居然误将题目译多了字,不知“骗人的”从哪来。

一早读小波这篇文章,早餐消化得特别顺畅。因为,除了几乎每周看到刘大学者的文章,却没兴趣读之外,我差点忘了他。当然,往事并不如烟,往事只能回味,那是2009年的往事了。记得麦克积克逊猝死时,我写了篇悲情文章<麦克不走,还能怎样?>刊登在<文荟>版。过了几天,刘伯松在<龙门阵>写了一篇<一代流行曲天王>,前后抄了我5段文字,最长的一段原文照抄共96个字,还欠4个字就和100层摩天楼一样壮观。

和网友聊起这事,她引用了一段文字“To steal ideas from one person is plagiarism, to steal from many is research。”来形容她的感慨。也有网友指出学院里的抄袭之风普及化,大家见怪不怪。话说《老夫子》漫画的作者王泽,涉嫌剽窃朋弟的创作,可是原创作者朋弟的作品在文革过后几乎灭迹,后来王泽到了香港才开始发表《老夫子》。所以这桩剽窃案沸沸扬扬了一时,却改变不了什么。

当我们引述一个人的话时,对方是处于受尊重的地位,无论引述的动机是赞许、诠释、甚至讥讽,因为引述的时候,我们一定把出处或作者的名字写下。可是有些人明明没本事,靠抄袭剽窃却当起了学者、作家、漫画家等。我奇怪的是,这些达人的混吃技俩被揭穿后,仍然能行走江湖东方不败西方耍赖,莫非我已经过时,因为剪贴已经是一种时尚?

(本文刊登于21/1/2011《东方日报》龙门阵)

评论

moot说…
我在网上就找到整篇的“JuanCole着 刘伯松译” 。 嘿,嘿嘿。 想必是报纸编辑要做“成本控制”, 大概是以批发价购买所谓的学者的东西。

这个年代,比《唐吉诃德》还要厉害一点点。那时候混出名堂后就有人帮你制作背景。 现在呢,只需要靠忽悠靠炒作,来堆叠来混出名堂。
杨艾琳说…
moot:这种剪贴学者真的要一个个捉出来,恐怕捉到手软。
osl说…
好一句“To steal ideas from one person is plagiarism, to steal from many is research”。
真是汗颜啊!
khengsiong说…
老夫子涉抄襲?它的內容可是很香港化哪。(也有點返工。)
khengsiong说…
說到抄襲。。。如果我在谷歌輸入中文詞,它列出的網頁,總有許多內容是一模一樣的。中國大陸人剪貼還真是厲害。
杨艾琳说…
Sheue Li :不过research势必列出作者和出处,和抄袭不同。

khengsiong :我曾经写过一篇有关老夫子的文章,请参考。http://ailinyong.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2636.html
这是朋弟的漫画,有图片供参考。http://ailinyong.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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