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题发挥杨伟光

有些事情可以自己来,有些则需要别人帮忙,而且是许许多多的人。就比方说,最近为杨伟光请愿一事很热闹,报道、视频、还有“杨伟光后援会”展开全国人民签名、醒觉及筹款运动,后援会同时推出周边产品,如“救救杨伟光”的T恤、徽章、汽车贴纸,还有书签。民联已放话支持此行动,亦有不少知名时评撰文指出,此乃特殊个案,祈求新国网开一面,赦免杨伟光绞刑。

从大部分消息看来,这么多人热烈地为杨伟光情愿,究竟是为什么呢?稍微观察可以发现,其实是从一个原因,再延伸到另一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杨伟光在接触佛法后,洗心革面,据杨伟光在马来西亚的律师饶兆颖的说辞,是“完成灵魂的救赎”。这个说法以宗教和道德为根基,以生命的权力为标准。

延伸至另一个原因,就是对死刑作出思考,而质疑死刑的功效。目前世界上仍有58个国家执行死刑,而95个国家已废除死刑。

虽然欧盟已立法禁止所有成员国使用死刑,人口稠密的国家如中国、印度、美国和印尼,依然保留这个刑罚。即便保留死刑,各国审理死刑案的程序有别,导致有些国家执行死刑的比例较低。然而,面积相当小的新加坡,从1994-1999年判决死刑率属世界最高,而且是使用大多数国家已废除的绞刑。

对杨伟光该不该死的争议,基本上有几种看法。首先,因宗教思想和社会价值观而异,即便许多国家已废除这种刑罚,死刑的存废仍是一个无绝对的课题,不容易达到共识。对一些人而言,如果社会次序凌驾了一条生命的价值,向新国请愿特赦便是多余的。对另一部分人而言,杨伟光犯错时年仅18,属于少年犯的“年少无知”,在其他国家一般上轻判,不至于死。有一些人则排除年龄或维持社会次序的考虑,强调给予一个“皈依佛教领悟正道”的青年第二次机会。

当然最重要的,是有一些人借杨伟光事件,向国家教育制度和社会体制发出疑问。昨晚在面书,有朋友拦住我,问:『我們是為了什麼,而去懲罰一個犯了規的罪人呢?』这位朋友也在借杨伟光事件,认为惩罚的精神是让犯规的人觉悟,剥夺人命反而无法达致这个目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杨伟光事件并不纯粹是杨伟光死或不死了,它牵涉到一群借题发挥的有心人,善意地在创造一个诉求的管道,试图唤醒公众对社会问题的意识。如此费劲却方便地利用了杨伟光,来达致一个更广大的目标,在修改刑法废除死刑之前,我只是担心,被耸动的许许多多人,不明就里而误会了善意,理解成“年少无知”是可以原谅的,或来自“家境贫困”的罪犯是可以原谅的,罪犯“信教忏悔”后是可以原谅的。

以此类推,为杨伟光请愿沸沸扬扬,最终得到的是什么?

(本文载于《当今大马》23/7/2010稿)

评论

Unknown说…
按照星国法律,这是罪无可赦的重罪,不论别国如何反对,依然需要尊重他国的法律,不然去给谁又会尊重你国家的法律?

现在除了星总统特赦,别无他法。
杨艾琳说…
我对杨伟光事件连带关系比较有兴趣。
Unknown说…
个人认为这热度很难持续,除非有震撼性十足的课题,杨确实反犯了法。较难激起人民的向往的热度。
杨艾琳说…
哈哈哈。虽然这样笑非常道德不正确,不过你的说法排除了“借题发挥”的功效了。
Unknown说…
要点是,这课题根本不能“借题发挥”啊?
借题发挥要有一个前提,就是课题张力可以持续发挥,才能有星火燎原之势。
杨艾琳说…
杨伟光事件还成不了前提么?你的前提还不小哦,哈哈。
Unknown说…
哈哈哈,胃口大不是问题吧?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编辑和穷诗人谈社会主义

一半一半 ,俊男续篇